作者:許道清(Tao Qing Hsu)
如果我們對佛教有深刻的理解,如上述佛陀開示:「我、佛、眾生是一」。我們能夠明白,佛教中不講民族團結。為什麼?既然在空性平等中,我、佛、眾生是一,即是沒有二元對立的產生,自然也就沒有民族團結的必要。所謂「民族團結」,如果我們細思,就能夠明白,它本質上就是對其他不同民族的對立、排斥及對抗,甚至有可能進一步,對那些不認同其民族團結者,進行鬥爭及打架。即激起仇恨的對立及對抗的意識及行為。一念起,罪惡即生。這即是不善的因緣果報。而這種情況的發生,往往是具有這種意識者或建立這種觀念者,包括那些團體組織,他們的內心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及不尊重之上,卻想利用「民族團結」,達成其個人或團體組織的自私自利的目的。這即是這一群人對待衆生沒有平等及尊重之心。在佛教中,這就不契合佛陀所教導的內涵,例如,衆生平等。在佛教空性平等中,所謂眾生,是不分任何種族、膚色、性別、宗教、信仰等等,也不分地球人或外星人。即是,眾因緣和合而生的具有靈性的生命體,都稱為眾生。例如,動物界的貓與狗,也是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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