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平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平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9月 22, 2026

佛教不講民族團結。為什麼?

 

作者:許道清(Tao Qing Hsu)



如果我們對佛教有深刻的理解,如上述佛陀開示:「我、佛、眾生是一」。我們能夠明白,佛教不講民族團結。為什麼?既然在空性平等中,我、佛、眾生是一,即是沒有二元對立的產生,自然也就沒有民族團結的必要。所謂「民族團結」,如果我們細思,就能夠明白,它本質上就是對其他不同民族的對立、排斥及對抗,甚至有可能進一步,對那些不認同其民族團結者,進行鬥爭及打架。即激起仇恨的對立及對抗的意識及行為。一念起,罪惡即生。這即是不善的因緣果報。而這種情況的發生,往往是具有這種意識者或建立這種觀念者,包括那些團體組織,他們的內心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及不尊重之上,卻想利用「民族團結」,達成其個人或團體組織的自私自利的目的。這即是這一群人對待衆生沒有平等及尊重之心。在佛教中,這就不契合佛陀所教導的內涵,例如,衆生平等。在佛教空性平等中,所謂眾生,是不分任何種族、膚色、性別、宗教、信仰等等,也不分地球人或外星人。即是,眾因緣和合而生的具有靈性的生命體,都稱為眾生。例如,動物界的貓與狗,也是眾生。



8月 27, 2021

第 12 章﹝14﹞:實踐內心的平等是困難的。

 

                      佛說四十二章經    ( 第 12 章﹝14﹞ ) 

 

摩騰、竺法蘭  共譯 (從梵文譯成中文)

經文解說: 許道清  (Tao Qing Hsu)


第 12 章﹝14﹞:心行平等難

第 12 章﹝14﹞:實踐內心的平等是困難的。

 

實踐內心的平等是困難的。是釋迦牟尼佛在本章所說的二十難中的第十四個困難。


在今天,不平等仍然存在於任何地方。

 

人類真的很難把平等放在心裡。這種不平等自古就有。不幸的是,大多數權威故意將不平等合理化,而大多數無知的公民已經洗腦接受了不平等。即使在今天,不平等仍然存在於任何地方,包括家庭、社會和國家。

 

釋迦牟尼佛是2500年前的人。他的文化背景深受印度的影響。眾所周知,印度自古就有種姓制度。種姓制度是一種不公平的社會制度。直到今天,它仍然存在於印度社會中。釋迦牟尼佛在他那個時代已經意識到種姓制度的不平等。

 

那時弟子質疑奴僕、窮人、女人、罪犯能不能成佛,釋迦牟尼佛給弟子講解、教導眾生皆有佛性。他們和任何人在未來、現在和過去的累生累世都完全承擔了他們的惡業報應後,才能成佛。換句話說,每一個人都等於將來有朝一日成佛。但是,關於過程,經歷,時間,是福報還是惡報,要看個人的因緣。這種情況和現象是某種變化的,它會讓我們感到困惑,讓我們產生不平等和不公正的感覺。


佛教中的平等概念是真正的平等。 


釋迦牟尼佛提出平等的概念。這種平等是基於佛性。它不關於你的外表,你的眼睛和皮膚的顏色,你的性別,你做過什麼,你出生在哪裡,你的信仰是什麼。它也不在乎你的種族是什麼,你的教育是什麼,你的社會地位是什麼,你的財富是什麼。這就是為什麼佛教中的平等概念是真正的平等。

 

在中國古代文化中,它強調孔子思想。孔子是2500年前的人。儒家思想影響了中國歷代朝政。它也影響了歷史上韓國、日本、越南、緬甸和泰國的政府。歷史上,男權喜歡用儒家思想來強調其執政的合法性。然而,平等和正義的概念是站在男性而非女性的思維角度上的。

 

儒家思想真是鄙視女性。不幸的是,即使在今天,仍有男性權威積極推動儒家思想,並將儒家思想視為中國文化的代表。作為一個女人,在我看來,我不認為這是一件光榮的事情。歷史上的女性因為儒家思想而受到壓迫和欺凌。不幸的是,它仍然影響著現代的東方女性。

 

換言之,儒家思想的平等與正義並不是真正的平等與正義。事實上,它只是某種條件下的某種平等和正義。也就是說,它必須符合男性的概念或思想,從而有平等和正義。你有沒有發現地球上到處都存在這樣的概念或思想?


對於既得利益者來說,他們沒有不公正和不平等的感覺。


自由、平等和人權的概念產生於17世紀。自由、平等和人權概念的定義在現代更加進步和開放。並且隨著時間的變化而修改。但是,它仍然是某種條件下的有限的自由、平等和人權。大多數女性在家庭、社會和工作場所仍然受到鄙視或欺凌,甚至被政府忽視。

 

對於年輕人和老年人來說,他們也更多地感受到自己在社會上被鄙視或忽視的感覺。老人受虐、小孩受虐、婦女受虐的問題,大多發生在封閉的家庭或社會,或國家。

 

對於既得利益者來說,他們沒有這種不公正和不平等的感覺。只有那些被剝奪了人的權力、權利和利益的人,才會強烈地感受到不公正和不平等。


所有的懲罰或報應都來自於他們自己的精神。

 

一個人無論做了什麼惡事,他死後所有的外在力量、財富、女人和權威都無法與他同在。他死後會伴隨他的是他的惡業,也就是他所做的惡的行為。這樣的惡業,會記錄在他的精神意識中,就像記錄在他自己的軟體上一樣,伴隨著他的精神。

 

這樣的惡業不會報答他人,而是報答自己的“命”,報他在地獄或來世的“命”。地獄裡的生活是什麼?你經常做噩夢嗎?噩夢太真實了,會讓我們害怕,出現冷汗,甚至會感到嚴重的痛苦。地獄裡的生活就像一場噩夢,每時每刻都在折磨著惡人。

 

有些人否認外在的精神,否認任何神或上帝。他們認為世界上沒有靈魂。所以他們敢做惡事,因為他們認為不可能有任何靈來懲罰他們。但是,他們怎麼可能否認自己的精神呢?所有的懲罰或報應都來自於他們自己的精神。不幸的是,他們沒有這樣的概念和知識。

 

有形的和無形的階級制度仍然存在於家庭、工作場所、社會和國家。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怎麼可能感受到內心的自由和平等?

 

在歷史和現代,一些邪惡的人佔據了政治資源。他們竊國家財,欺負好人。儘管如此,他們仍然生活得很好,長壽並擁有許多財富。大多數好人無法為自己的權利而爭鬥,因為他們的大腦被荒謬的意識形態洗腦了。他們甚至會因為荒謬的原因而死去。換句話說,不平等仍然存在。


佛法的理念告訴我們,平等在空性。

 

儘管外在的情況和現象可能會讓我們內心感到不快樂和不平衡,但佛陀的教義理念為我們提供了另一種選擇,讓我們的心平靜下來,感到平衡和平等。

 

佛法的理念告訴我們,平等在空性。所有的不平等都是由內在和外在的原因和條件造成的。這種因緣可能很複雜,也可能很簡單,看我們怎麼看。一旦因緣歸於消失、歸於無、歸於虛無,則不平等便不存在。亦即萬物歸空。什麼都不存在,包括不平等。那麼,這才是真正的平等。


不平等與平等同時存在於空體之中。

 

不平等與平等同時存在於空體之中。不平等是情況和現象的變化,是無常的。空體平等是真正的恆常,因為它不是任何因緣結合或消失的變化。普通人很難將這種平等觀念付諸實踐,因為他們大多固執於內心複雜的思想,糾纏在外在復雜的條件、情況和現象中。

 

如果我們了解了上述內容,徹底擺脫了內心的頑固,擺脫了外在條件、荒謬的意識形態、情境和現象的糾纏,那麼我們內心的真正平等就不難實踐了。

 

英文:Chapter 12 ﹝14﹞ : Practicing the equality in heart is difficult.


1月 09, 2020

長照社會保險制度公平嗎?


作者:許道清



在台灣的社會,年輕人要成家立業,仍須依賴父母輩的財產庇蔭,才能有一棟房安家。許多年輕人也將這樣財產的贈與或繼承,視為理所當然,而沒有一絲回報恩德之心。當然,父母疼愛兒子,也沒有希求兒子回報養育之恩。然而,這卻衍伸一種問題,那就是,父母將大部分的財產都資助給兒女或讓其繼承時,當父母年邁生病倒下時,誰來扶養和照顧?

這不僅僅是家庭問題,也是社會問題。無論是我們周遭親身的經歷,或從社會新聞所知,我們可以觀察一點,就是那些從父母手中取得財產贈與或繼承的人,卻以種種理由逃避扶養及照顧父母的責任。在家庭如此,在社會上更是如此。法律觀點認為這些人為不當得利者。

這些從父母手中取得財產贈與或繼承的人,且不願意負擔扶養及照顧父母者,更是支持長照社會保險制度,意欲將扶養及照顧父母的責任及負擔讓廣大社會群眾去承擔,想從這種方式,使用美麗的謊言,來掩飾個人不負責任的態度。

我觀察過那些輕易從父母手中取得財產贈與或繼承的人,特別是兒媳,往往注重個人物質上的享樂,一旦需要他們承擔扶養及照顧責任時,總是有特別多的理由在他人面前喊苦喊窮,但是,我們實際去觀察他們的生活時,卻不是如此。相反地,他們的生活可是逍遙的很。他們這樣的生活態度,最後往往造成自己樂極生悲,而不自知。而這又是誰寵出來的呢?台灣有句古諺:「寵豬舉灶,寵子不肖。」真正是父母自己寵出不肖兒媳來的。

在法律上的觀點,權利與義務必須對等。就是平等與公平。上述接受長輩財產的贈與及繼承是權利,卻不願意負擔扶養及照顧父母的責任,是不盡義務。這就構成了權力與義務不對等的情況。當然,這在民法司法上只要不提告,也不會走上訴訟的程序。佔便宜的人就是佔便宜了,吃虧的人就是吃虧了。沒有罰則可罰。但是,在佛教的因果關係卻不是如此。善惡因果,終究有報。今世不報,來生必報。要細思啊!

台灣想學國外的長照社會保險制度,卻沒有考量台灣目前的社會民情與國外是天差地別。台灣目前走入高齡化的這一些人口,也就是民國58年次前出生的人口,多數仍是重男輕女的一代,他們多數仍是將財產贈與給兒子或讓兒子繼承,但是,真正承擔扶養及照顧者,卻多數是女兒。這時候貿然實施長照社會保險制度,其實是更加重社會不公的現象。

像北歐及德國這些西方國家實施長照社會保險制度,他們的前提是男女平等,他們重男輕女的現象,相對薄弱,甚至沒有。父母讓子女平等接受財產贈與或繼承,相對地,這些子女他們在社會上也是被公平地課稅,同時,他們國家的稅率是相當重的,最低幾乎是百分之四十。他們也願意繳納這樣的稅。這時候,父母透過長照社會保險制度的照顧,才能真正達到子女在權利與義務皆平等的狀況。這對社會大眾來說,才是一種真正的社會公平。

我並不反對長照社會保險制度。我觀察台灣若要實施長照社會保險制度,必須等目前這一代重男輕女的高齡人口都凋零後,再來實施,會比較公平。我預估大約是二十年後,在男女平權及資訊流通長大的這一代及下一代,開始實施長照社會保險制度,才能真正落實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