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許道清 (Tao Qing Hsu)
在我長期照顧家母的過程中,我面臨了每一個家庭都可能面臨的家庭問題。當我從長期照顧家母的過程中畢業,原本想說總算可以鬆一口氣,沒想到我竟有”榮幸”成為親友諮詢長照問題的對象,甚至臨時緊急找我充當照服員。連鄰居單身姐姐在中午一起倒垃圾的時間都會跑來跟我聊一段她照顧她失智母親的過程及面臨的家庭問題。
我從這麼多的觀察中發現一個現象。在台灣,多數男性在照顧父母上是相當勢利的。而女性在照顧父母上往往受盡委屈。這主要在於台灣父母的傳統觀念,他們只想將財產留給兒子,卻不想留給女兒,主要是因為女兒是嫁出去的人。可惜人是現實的。並且現在也有許多女性是單身。當父或母被已繼承財產或被贈與財產的兒子棄養,他們能想到的依靠仍然只有嫁出去的女兒或單身未婚的女兒。
通常,男性對照顧父親或許還會盡心,但是,一旦房產及財產到手,往往就會耍賴,找各種藉口將照顧父或母的責任丟給姊妹。或者,在父親過世後,認為兄弟才有繼承權,姊妹通通必須放棄繼承。一旦,兄弟繼承財產後,對於照顧母親的責任,他們就耍賴了,直接就將照顧母親的責任丟給拋棄繼承的姊妹,一點都不會客氣,有的不懂事的兄弟甚至還會嘲笑姊妹,甚至故意刁難不合作,更糟糕的是就直接吵架彼此怒罵。這都讓這些已拋棄繼承的姊妹受盡委屈,容忍度日,有良心的還會繼續咬著牙照顧父親或母親。不願意受盡委屈的姊妹,直接就是將父或母丟回給被父母贈與財產的兄弟,或已繼承財產的兄弟,或者直接就不理會。說走到法院提告,光是照顧父或母就已經精疲力盡,連睡眠時間都不夠,沒有多少人會有這種心思和時間再去搞對兄弟提告的這些訴訟過程。
您可能會提出一個疑問,奇怪了,這些媳婦的角色都到哪裡去了?我們早期的傳統觀念都認為照顧公婆不都是媳婦應該承擔的責任,那這些媳婦都去那兒了?怎麼都是嫁出去的女兒或單身的女兒在照顧呢?其實,在現在的都市社會結構,有些男性不是離婚,妻子跑了,就是結婚後被妻管嚴,婆媳關係不佳,媳婦根本不甩公公或婆婆,說丈夫繼承財產又不是她在繼承,要照顧公公或婆婆也是丈夫的責任,不是她的責任。其實,當下有些媳婦都有不知甚麼時候要離婚的心理準備,怎麼可能去承擔照顧公公或婆婆的責任。有些甚至盤算丈夫繼承公婆的財產後,等到丈夫死後,她就可以繼承丈夫的遺產。或者萬一她真的與丈夫離婚,她也必須帶走一筆贍養費保障自己的生活。
現在少子化,通常父母相處還可以時,一方會願意照顧另一方,兒女會幫忙一些,所以,這樣的家庭還不是有很大的照顧壓力。但是,也曾發生子女將長期照顧父或母任一方的責任都丟給另一位至親,而導致至親承受不了照顧壓力而發生殺親的憾事。
而一旦父親去世,或父母離婚,母子關係又不佳,做兒子的根本不願意照顧母親,媳婦不是如同陌生人,就是離婚跑了。做母親的只好依賴嫁出去的唯一的女兒回來照顧。我提出兩個我實際遇到的案例:
案例一:
有一位高齡80幾歲的老人,在她丈夫過世後,繼承了丈夫的遺產,子女都為此拋棄繼承。這位老母與唯一的兒子相依為命。媳婦帶著孫子在二十幾年前就離婚離開。這老母的兒子不務正業,經常得依靠父母的經濟支助才能生活。這老母是傳統觀念的婦女,認為兒子可以在自己死後為自己捧斗送終,就算兒子再如何不成材,她自己也願意在經濟上支助她兒子的生活,即使這兒子會說謊欺騙她老人家,只要這兒子每天都有回家陪伴她老人家,她內心就感到安慰。她老人家認為反正將來死後一切財產也是要留給兒子,因為,兒子會祭拜她們夫妻兩老。
這位老母嫁出去的女兒,事業成就穩定,是一位老闆,經濟狀況算是不錯。因此,這位老母在生活的經濟上及醫療費用的支出上,反而依賴這位嫁出去的女兒來負擔。這位女兒也很孝順,在照顧上勞心勞力,為這老母親安排很多日常照顧活動,時刻關注老母親的日常需求及所需要的醫療照顧。但是,也因為她承擔很多照顧上的責任而有很大的心理壓力。她也經常在照顧她母親上,跟母親和弟弟在意見上有不同的想法,而讓她為難,不知如何是好。而她心中最大的心結在於,她知道老母親的想法,一直將她當作是嫁出去的外人,卻又要她承擔一切照顧老母的責任,她不敢開口跟老母要求任何的繼承分,也不會跟弟弟爭財產,因為,她知道弟弟不成材也養不活自己。一旦老母走後,財產都是弟弟繼承,每每想到此,她的內心就有很大的不滿和怨氣。
案例二:
一位已嫁出去的女兒,在公婆家也算是肯做事的人,夫家就她這麼一個媳婦,小姑已出嫁。公婆又是傳統觀念的人,身體病痛難免需要兒媳照顧,認為嫁進來的媳婦就是應該照顧夫家,照顧公婆當然都是必要的。這位媳婦也很乖巧,也很認份地做著照顧夫家及公婆的事。夫家有經營事業,經濟狀況也很好,這媳婦住在遠方的哥哥和母親因此都來依親,租屋在附近,哥哥也順利在此結婚生子。
有一天這位母親開刀住院需要照顧,這位母親就叫這位嫁出去的女兒來醫院照顧她。婆婆無法理解為什麼自己的媳婦沒日沒夜要去照顧娘家母親,為什麼不是這位母親的兒子和媳婦去醫院照顧她。他們也都住在一起,卻連走到醫院看一下住院的母親都不願意。原來這對母子的關係不佳,為了一些細節爭執,兒子老早就跟他母親和妹妹嗆說,如果母親有甚麼病痛,他絕對不會去照顧她。況且他們居住的租金都是他在支付,這也算是他有盡到照顧母親的責任。因此,這位母親只能依賴這位嫁出去的女兒來照顧她,並和女兒說好,只要女兒願意照顧她,她死後的財產都會留給她。這是她們母女的約定。
但是,夫家的公婆並不清楚他們的家務事和母女的約定,只是主觀性的認為,嫁進來的媳婦應該照顧夫家,而不應該照顧娘家。因為,他們主觀認為將來死後財產都會留給兒媳,他們已經認定這媳婦是夫家的人。因此,夫家的公婆和娘家的母親彼此有很多的不諒解和偏見產生。也上演一段”搶人之戰”。當這位媳婦因為疫情關係找不到看護的情況下,沒日沒夜在醫院照顧她的母親,這位婆婆在沒有通知媳婦和這位母親之下,就主動找人去代替照顧,然後,將媳婦叫回家照顧夫家。但是,這位母親認為這是她的女兒,認為女兒應該來照顧她,所以,又將女兒叫去醫院照顧她。然後就產生了許多他們內部的家庭問題。公婆也因此和媳婦以及這位親家岳母產生嫌隙。可以想見,公婆將不會再信任媳婦,必然將會依靠已經嫁出去的女兒回來照顧,而這將又產生一位內心不滿又有怨氣的女兒。
案例三:
您說我們現在有長照2.0,也可以請外勞,幫忙照顧長者。可惜政府不清楚,許多長者將房產過繼給兒子後,長者與兒子同住,這兒子竟然不願意讓陌生人進來照顧長者。卻讓長者的女兒二十四小時在哪裡撐起照顧的責任,這位做兒子的不僅不願意出錢出力分擔,在照顧的問題也多有分歧的意見,還指責長者的女兒。
上述所提及的以及這些案例,也讓我看到這些少子化的年輕人,將來會面臨的長期照顧問題。您看到問題在那兒嗎?簡單來說,這最大的問題就在於,財產的分配與負擔的責任不平等。這就是當下許多女性面臨照顧父母或公婆的家庭問題。所以,我們會看到一位知名退休新聞主播為了甚麼原因直接控告她四位哥哥。人家對這種社會事件非常有知覺,而這種家務問題,卻是目前政府無力也無法介入幫忙解決的問題。一直讓這些單身或已婚的女性在獨力承受這些壓力。這樣的問題,政府如何解決呢?也請各位專家想一想。
我提出我個人的一些看法。當下台灣老一輩這些長者的觀念仍然是非常傳統,這一代長者畢竟會漸漸凋零,但是,可能還需要約二十年的時間。換句話,這二十年至四十年期間,對許多女性來說,仍然是漫長的煎熬。陸陸續續會有不同年齡以及不同身分的女性必須面對這種財產的分配與責任負擔不平等的身心理壓力。我建議,對於當下的學童及青少年及出社會的年輕人,應當給予他們良好而正確的觀念。特別是這些男性。必須讓他們明白,財產分配與照顧父母的責任承擔應該等同。這種知識和教育應該在學校受教育時期就提供給他們。避免他們受到家族代代相傳的傳統觀念來害人害己。
我發現當下很多男性,他們只曉得自己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卻沒有自己應該為此承擔照顧父母的責任觀念。換句話說,他們不懂甚麼叫做「不當得利」這回事,並且主觀認為只有男性有繼承權,女性應該都拋棄繼承,他們的理由竟然是,因為他們祭拜祖先,女性是嫁出去的人,是祭拜他人的祖先。可是,很奇怪,說到照顧父母,他們也有理由,說難道父母都沒有養妳嗎?意思就是說,父母有養這些女兒,所以,雖然她們嫁出去,也應該回來承擔照顧父母的責任。這些狡猾的男性就是採取這種雙重標準。
所以,請政府適當宣導,讓這些男性知道,翻遍民法,絕對找不到這一條:因為男性祭拜祖先所以有繼承權。在民法上是男女平權,平等繼承,也是平等負擔照顧父母的責任。我發現,不只是這些男性不懂這些民法的規定,這些媳婦也不懂,更慘的是那些可憐的女兒也不懂。女兒也不懂為自己爭辯,為自己爭取權益,有的不僅會被兄弟欺負,還會被兄嫂或弟妹欺負。您以為當下還在欺負媳婦的年代?沒有。時代已經改變,當下是媳婦會欺負大姑小姑的年代。現在的媳婦都精明的很。上網都有一堆軍師教導她們如何對付夫家的人。她們可不甘心再當小媳婦被夫家的人欺負。她們如此強勢,當然也不願意再幫丈夫承擔照顧丈夫父母的責任。
以上所提及的社會現象的改變,我們的政府是否觀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