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5章 ) 佛說四十二章經
摩騰、竺法蘭 共譯 (從梵文譯成中文)
經文解說: 許道清
第五章 轉重令輕
佛言:人有眾過,而不自悔,頓息其心,罪來赴身;如水歸海,漸成深廣。若人有過,自解知非,改惡行善,罪自消滅;如病得汗,漸有痊損耳。
第五章:糾正惡習
佛陀說:“人們有許多缺點,卻不知道悔改,突然讓他們的心靜息,罪就到了身體; 如水回歸大海,逐漸入深和廣闊。 如果人們有過錯,自己解決,知道錯誤,糾正惡習並行善,罪就會自己消失; 如疾病導致出汗,逐漸癒合。“
無論世俗眼中的地位是高尚的還是低下的,人都不是神聖的人,生活中一定有過錯。在第四章中,提到了十件惡行。那是過錯。它們中的任何一個也是可能導致生活不良後果的原因之一。如因貪心而偷竊,就可能造成自己貧困的後果。或者如仇恨殺人,可能導致自己嚴重疾病或嚴重死亡。
幸運的是,我們總有機會懺悔我們的過失。然而,並非每個人都能抓住這個機會,因為他們沒有察覺到自己的過錯。有人犯了錯誤但他們仍然認為他們所做的是對的。在歷史上,我們可以找到很多這樣的人,他們造成了悲慘的世界,最後,他們生命的終結是很慘的。
罪將導致報應。如果人們不知道悔改他們的錯誤,他們的罪就會到達身體,如水回歸大海,逐漸深入和廣闊。這意味著罪惡和報應會變得越來越大。
佛陀有一節經文說:
假令經百劫,
所作業不亡,
因緣會遇時,
果報還自受。
即使經過百年,
所做的惡業並沒有消失。
當條件滿足原因時,
這個人仍然必須自己承擔自己的報應。
“如果人們有過錯,自己解決,知道錯誤,糾正惡習並行善,罪就會自己消失;如疾病導致出汗,逐漸癒合。“
這意味著懺悔我們的過失並做好事,然後,罪惡不會來到我們的身體,任何報應都不會出現。好像感冒了。當我們躺在床上,蓋上被子,讓我們的身體出汗時,感冒會逐漸癒合。這也告訴我們,解決我們的過失並做好事並不困難。
在佛教中,剛開始學佛的基本課堂作業,即為我們現在和過去生活中發生的事情懺悔我們的過失。在佛教的概念中,每個人都必須對他們所做的事情的結果負責並承擔責任。惡業是由誰造成的,哪個人應該負責消除自己的惡業,因為惡業造成的報應不會發生在其他人身上,而是發生在行動者身上。
當我們做悔改的時候,我們不會對佛教僧侶等佛陀的代理人懺悔,但是,我們直接向佛陀懺悔。對於初學者或長時間無法理解佛性的學習者來說,佛陀就是其他人。所以,當他們在悔改之後再犯錯誤時,他們恐慌地要求佛陀寬恕,因為他們害怕罪罰到他們的身體。
但是,對於那些已經理解並認識到佛性的人來說,佛陀不是別人,而是融入他們的心中。這是二合一的;眾生等於佛陀。那些處於這種狀態的人基本上已經為他們的錯誤做了很長時間的懺悔,很少再犯錯誤。
任何聰明的佛教僧侶或女尼,或開明的學佛者,都不會取代佛陀原諒任何人。他們也沒有權利取代佛來懲罰任何人,只是因為信徒不相信他們所教的關於佛教的東西,或者他們認為信徒背叛了佛陀。為什麼?在佛教中,第一個,沒有諍論是佛法之一。其次,任何個人報應的結果都是由自己造成的。因此,讓個人的報應消失只取決於個人行為,例如糾正惡習和做善事。
當人們不遵守十大美德時,有人會使用佛法,例如十大美德,來檢視並看待別人的過失。例如,當我開始學佛時,我有時會聽到有人說某些佛教女尼在寺廟裡互相爭吵,或者有些學佛者做了很多邪惡的事情,像這些負面新聞。
這是濫用佛法。事實上,佛法是規範自己,而不是規範別人;佛法是用來檢視自己,而不是用來檢視他人。是否學習佛陀的美德來自於自我激勵,而不是來自他人的強迫。因此,是否服從十大善行來自自主,而不是來自誘惑,威脅或暴力。
一個國家可能利用誘惑,威脅或暴力來迫使人們遵守其國家法。但是,佛法不能像那樣使用。如果像這樣使用佛法,那就違反了國法,也違背了佛性,慈悲和智慧。為什麼?國家法律直接規範公眾,國家人民。但是,佛法則用於個人的精神改善和提升,從自助到幫助他人,從自利到利他,從自我實現到幫助他人自我實現。這就是佛法值得珍惜和學習的所在。也是當我們選擇學佛社團時,一個非常重要的判斷。
備註: 本文內容原文為英文,翻譯為中文後,再稍加修改。其他章節亦同。
英文作者: Tao Qing Hsu (許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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