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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15, 2021

第 12 章﹝8﹞:受到羞辱而內心不怨恨是困難的

 

                       佛說四十二章經    ( 第 12 章﹝8﹞ ) 

 

摩騰、竺法蘭  共譯 (從梵文譯成中文)

經文解說: 許道清  (Tao Qing Hsu)


第 12 章﹝8﹞:被辱不瞋難

第 12 章﹝8﹞:受到羞辱而內心不怨恨是困難的

 

被羞辱時沒有怨恨是困難的。是釋迦牟尼佛在本章所說的二十難中的第八難。

 

當我們受到侮辱和傷害時,很容易產生怨恨的情緒,進而對人產生仇恨。那是因為我們有很強的自我和自尊,我們強烈地依附於我們內心的自我。其次,我們依附於人們所表現出來的聲音、文字、意義,以及在我們的外部環境中發生的事情。

 

換句話說,我們在為我們內在的自我奔走,並被那些聲音、話語、意義和情況所扭轉。也就是我們糾結於這些東西。那麼,我們的心就會像渾水一樣。我們怎麼可能在這一刻保持清醒和平靜?這就是為什麼在被羞辱時沒有怨恨是困難的。

 

釋迦牟尼佛教導我們,一切事物都是幻相,因為一切都是因緣相結合的。它每時每刻都在變化。它是無常的。因為它是無常的,所以我們不應該執著它,也不應該去追隨它。

 

此外,自我應該被拋棄。 在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下,什麼都不能受到傷害。 這就是我們從第 8 章學到的原因:

 

佛曰:“惡人害善人,如吐口水向天,口水不至天而落於己; 將塵土逆風吹散,塵土並沒有到達別處,而是被帶回了自己。 功德不滅。 災難絕對是毀了自己。”

 

那麼,當我們裏裏外外都一無所有時,什麼會受到侮辱或傷害? 怎麼可能侮辱或傷害虛無? 當我們意識到這一點時,我們就知道每個人的內在和外在也是一無所有的。 無論是我們羞辱別人,還是別人羞辱我們,我們都知道那都是幻覺。 因此,智者不會侮辱或傷害他人。

 

一切都是幻覺。 大多數人都持有這種幻覺,他們認為所有的幻覺都是真實的。 同時,他們依附於幻相,因此產生任何情緒,例如憤怒、煩惱或厭惡。

 

明白了以上,智者就不會讓自己受任何幻相或無常之事所控制。 對他們來說,在被羞辱時不怨天尤人並不難。

 

在《妙法蓮華經》中,釋迦牟尼佛曾講過一個常不輕菩薩的故事。 有菩薩。 他被稱為「常不輕」﹝經常不鄙視﹞。 這位菩薩以何因緣稱為「常不輕」?

 

有一位比丘,當他看見比丘、比丘尼、男居士、女居士﹝合稱四眾﹞,便行禮讚嘆。 他說,“我深深尊重你們所有人。 我不敢鄙視你們。 為什麼? 因為你們都進入了菩薩道,你們就絕對是佛了。 ”

 

於此同時,這位比丘並沒有專門念誦佛經,而是鞠躬行禮,遠遠看見四眾,又上前行禮讚嘆,說:“我不敢輕視您們。 您們將來都絕對會成佛。”

 

在四眾中,有的生起嗔恨不淨之心,從惡口中斥責他說:“這位愚昧的比丘從何而來?他說他不會鄙視你,讓我們絕對成佛。我們不需要這種虛假的保證。”

 

就這樣,多年過去了,比丘經常被斥責,沒有怨恨。他常說:“你將來絕對能成佛。”

 

當他說出這句話時,人們可能會用棍子或石頭來打他或向他扔東西。他避開那些東西,遠遠地走開,依舊高聲說道:“我不敢小看您。您絕對是佛。”

 

正因他常說此話,所以狂妄的比丘、比丘尼、男居士、女居士,稱他為「常不輕」。

 

這位比丘臨終時,曾在虛空聽聞威音王佛說「妙法蓮華經」。比丘聽聞後領受修行,得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清淨。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如何成為菩薩。 第一,不要輕視別人,因為他們有朝一日絕對成佛。 其次,我們要謙虛,因為每個人都有佛性,有朝一日都會成佛。 第三,當我們受到責備或羞辱時,我們不應有怨恨。

  

英文:Chapter 12 ﹝8﹞: No resentment when being humiliated is difficult. 

7月 02, 2018

書名:道州濟語 【化瞋力為忍辱力】


書名:道州濟語  
作者:許道清 (Tao Qing Hsu)
日期:2011年5月13日


以瞋力阻斷煩惱

【化瞋力為忍辱力】

 有些朋友、或同事、或家人,一旦受到他人言語上的刺激,即認為是被挑釁而動怒,而有些人一受到嘲諷譏笑,即認為自尊心受損,隨即心跳加速,心生瞋恨,當面因口角而造成粗暴的打人事件,或者反唇相譏,各自懷恨於心。有句話說「小不忍則亂大謀。」當我們退一步想,如果是我們自身的過錯而造成對方的嘲諷,羞辱與毆打,我們更應該虛心自我檢討,如果不是我們的過錯,我們會發現這些用言語挑釁或以譏笑傷害他人的眾生,其實是個性品格上有缺陷之人,我們又何必降低程度和他們一般計較呢!人與人間相處之道,無非就是有人退讓一步,彼此關係才能和諧。兩支鋒利的劍互相砍來砍去,總有一支劍會受傷斷裂,但是,若一支劍砍向不動的山頭,或涓涓細流,或是無形的風中,這些山頭、細流或微風卻是絲毫無損,是故當我們在乎對方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又執著「我」這個存在的個體,忍不下一口氣,心與身就容易化身為利劍怒砍對方,相對地,當我們不在乎對方的嘲諷譏笑或怒罵,將它當作「禮物」還給對方,不執著「有我」,忍住氣讓心穩如泰山,我們將化身為不動的山頭,或涓涓細流,或是無形的風,於心自由自在,對方的怒劍怎麼砍向我們,對我們來說都是絲毫無傷。

現在的民主社會,隨意出口傷人,容易扯上毀謗罪,隨意出手打人,容易扯上傷害罪,一旦被告所必需付出的代價不小,也耗費社會資源。法律是道德的最後防線,鬥爭訴訟頻繁,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將會變得很緊張,即使我們是提告者,對立的情緒一樣會讓疾病與憂鬱上身,故這不是個人與社會之福。浪費這種社會資源,還不如將這些資源協助眾生修身養性,為世人及後代子孫造福。故當我們受到言語或肢體上的欺凌,如果不是到虐待或侵害的程度,或者任何足以讓我們生起怨恨之事,如果我們的道德勸說,對方傲慢不能接受,這時候我們能忍則忍,忍是心頭上一把刀在割,雖然心很痛,但是,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要去傷害對方。天理昭彰,凡事有因果,對方所造的口業、身業或意業,最終都會審判受報,我們所吃的虧,上天會彌補我們,總有一天讓我們揚眉吐氣。

所以,菩薩何以為菩薩,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是生生世世修忍辱而來,對這些瞋怒心重而欺凌他人的眾生,恆生悲憫,而興起救度拔苦之心,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因瞋怒而傷己傷人的眾生,將來的果報不是在畜生道,就是在地獄道,菩薩看他們,沒有福,也沒有慧,其實比自己還苦上千百倍。

由此,一般人以「瞋力阻斷煩惱」多來自於「執著我及我所」,而造下傷他損己之事;止瞋亦無法落實在每一個人身上,強制壓抑或積怨往往容易憂鬱內傷而成為不定時炸彈,最後仍然會傷己傷他。然而透過智慧,將明白心住慈悲可以升起同理心、定慧力及忍辱力,進而成為創造力。以搥沙包或射飛標洩恨,只能暫時抒解情緒,無法根本對治生死煩惱。有人創造出幽默有趣的漫畫以調侃對方,是一個可以參考的方式之一,但是,不要落於尖酸刻薄,以慈悲心為基礎的幽默,更能讓人會心一笑,而能夠接受與改變。